【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7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印发《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
其中提到,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严格落实住房消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市推出阶段性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等促销政策,按季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实施差异化购房信贷支持政策,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
停止新建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鼓励各地加大“房票”优惠力度和覆盖范围。
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购同轨”人才住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用房。
加力争取专项借款、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供需匹配、供需均衡。
提升建筑业市场竞争力。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大型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并购重组。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5〕14号)要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现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际,提出以下细化政策举措。
一、提振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严格落实住房消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市推出阶段性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等促销政策,按季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实施差异化购房信贷支持政策,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制定完善相关标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优化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开展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建设试点。强化省级政策指导,编制房地产政策“白皮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2.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停止新建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鼓励各地加大“房票”优惠力度和覆盖范围。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购同轨”人才住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用房。加力争取专项借款、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供需匹配、供需均衡。
3.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动态梳理项目融资需求,分批将存量住房开发贷款项目通过备案流程纳入“白名单”,常态化做好新增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工作,推动暂不符合贷款条件项目的相关问题修复,保障合规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力争全省“白名单”授信总规模保持在1700亿元以上。扎实做好“保交房”收尾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实施城市更新,持续扩大行业领域有效投资
4.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一体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加快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建立完善规划实施体系。支持组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促进联盟,培育招引一批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打造专业化城市更新实施主体。探索“策划+融资+运营”“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模式,推动城市片区化更新和项目建设,指导合肥市推进全国城市更新行动示范城市建设。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费价政策,优化特许经营权出让方式,健全合理回报机制。
5.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扎实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加大城市“五管一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谋划,建立住建领域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支持。继续用好“城品活力贷”,支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建设,给予相关项目贷款1%的财政贴息。推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支持各地打造一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杆应用场景。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推动应用场景向水环境、燃气用户终端等领域拓展,实现全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全覆盖。指导芜湖市、六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加快转型发展,推动建筑业提质扩量增效
6.提升建筑业市场竞争力。建立特级资质企业培育库,加大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培育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电力等高等级资质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大型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并购重组。开展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加大优秀建筑业企业推介力度。组建全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在评先评优中对外向度高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倾斜。鼓励采取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模式,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7.加大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应用。加大BIM应用政策实施力度,深化行业大模型、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等平台功能模块开发迭代,建成10个以上政企应用场景,扩大平台应用试点城市范围。推动部品部件、重点工程、绿色建材等数据资源接入平台,培育一批平台应用标杆企业,对积极接入的优质工程和项目优先纳入评优推荐及政策扶持范围。
8.推动建造方式绿色化转型。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拓展光伏幕墙、光伏围栏等应用场景,支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对示范项目给予财政奖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支持,力争全年新增建筑光伏装机容量3吉瓦。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扩大绿色建材应用场景,推进国家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实施城市建设,支持行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优行业领域营商环境
9.优化利企便民服务。深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公租房“一件事”改革,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住建领域重点事项范围。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全省一单”,推进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探索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模式,加快惠企政策资金兑现。强化省市联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包保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入企帮扶和全周期跟踪服务。
10.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大力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支持对信用良好企业降低缴纳比例。加大工程账款清欠力度,推动地方政府优先使用化债专项资金清欠本地项目建筑业企业账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建设稽查,持续推行“轻微免罚”“承诺轻罚”等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举措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通知发布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