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南通市将首套住房的新发放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LPR-20个基点调整至LPR-50个基点,即按现行LPR水平,最低可执行3.7%,并于9月28日开始实施。202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9月,经市住建局、人行等多部门共同评估,南通市达到动态调整条件。

此次调整为动态临时调整,当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指数达到一定条件,将退出动态调整机制,首套房恢复原利率水平(LPR-20个基点)。此次调整只涉及首套购房,二套购房仍按照原利率水平执行(LPR+20个基点)。此次调整只针对9月28日及之后新发放的贷款,对于已批已放的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利率执行,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具体办理事项,市民可到各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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