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随后,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中国农业银行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正在积极依法有序开展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中国建设银行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体现国有大行担当,中国建设银行将积极落实《通知》要求,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按照通知规定,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有效发挥金融在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中国工商银行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正在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客户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正在积极推进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准备工作。现已在抓紧制定操作细则,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便利服务,有效发挥金融机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