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7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司法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多跨协同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新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细化落地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加快推动业务流程改造,明确业务标准和申请材料,提供“带押过户”日常登记服务。在线下业务运行顺畅的基础上,依托“不动产智治应用”“浙里金融综合服务应用”等省级应用平台,以“不动产登记+金融信贷”全省总对总多跨协同机制为基础,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部门、第三方监管机构、银行、公积金中心等各方系统贯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以数字化手段加强各环节风险管控、提升办理时效,进一步提升“带押过户”业务便民性和获得感。

《通知》鼓励运用预告登记,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监管等制度保障安全。鼓励各地在二手房“带押过户”中积极开展“双预告”及“预转本”、“单预告”及“转移+抵押”等组合登记类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预告登记证明等进行贷款审批发放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带押过户”中买卖双方房产和资金安全,鼓励各地通过同一银行内部系统直接结算,或积极引入公证资金提存和监督支付等法定功能以及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托、担保、资金托管等其他方式开展资金监管,明确资金划转凭证依据、时间节点、规范路径,确保资金划转依法依规、安全公正。开展提存公证服务的公证机构应根据“带押过户”业务需求开立专门提存专户,并接受司法行政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据悉,“带押过户”的核心是免去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有利于二手房购房者节省过桥资金、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系数,简化过户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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