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信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节点的通知》,以进一步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能,提高预售资金的流动性,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增加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拨付频次,在原有“五个节点”的基础上,调整为“八个节点”。

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日后,申请使用预售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30%;

二、形象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四分之一的,累计申请使用预售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40%;

三、形象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二分之一的,累计申请使用预售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50%;

四、形象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四分之三的,累计申请使用预售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60%;

五、主体结构封顶的,累计申请使用预售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70%;

六、外墙装修完毕脚手架拆除的,累计申请使用预售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80%;

七、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累计申请使用预售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0%;

八、工程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可申请支取全部预售资金,解除监管。

项目未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 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5%。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0-2022河南沸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招聘信息|广告服务|服务条款|免责声明|网站地图|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