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资金中心)了解到,为帮助困难企业和职工共同克服疫情影响,促进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恢复,对省直缴存单位及职工实施阶段性政策支持,制定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工会决议,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职工,可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延期。延期归还的贷款本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务资料超时限的,可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延期办理相关业务。这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日期均从6月6日至12月31日。

《通知》还提到,承租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在郑州市无自住住房承租其他住房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提取最高额度由每年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

据了解,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

一是承租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以家庭为单位在郑州市无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承租其他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由原来的每月2000元调整为3000元,提取最高额度由每年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同时取消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额80%的限制。

在此提醒,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热线65908401或12329-2咨询。

附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企业经办人到省直资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流程是:企业经办人持《住房公积金降缓缴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网上下载)、 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向省直中心提出申请即可,缓缴企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正常缴存期间相同。

贷款职工延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需要借款人到省直资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通过网上或热线电话申请即可。

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延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方式:

一是登录省直资金中心网站(http://www.hnszgjj.com),依次打开【互动交流】→【网友留言】→【在线留言】,根据页面提示提交“申请延期归还贷款本息”的留言即可。二是拨打“12329-2或65908401”住房公积金热线转人工。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会登记贷款有关信息,以确保延期归还的贷款本息不作逾期处理。

职工在申请延时办理提取或贷款业务,可通过网上或热线电话申请延期办理。

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延时办理提取或贷款业务的方式:

一是登录省直资金中心网站(http://www.hnszgjj.com),依次打开【互动交流】→【网友留言】→【在线留言】,根据页面提示提交“申请延时办理提取或贷款业务”的留言即可。二是拨打“12329-2或65908401”住房公积金热线转人工。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会登记资料超期有关信息,以确保延时提取或贷款业务可正常办理。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满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住房的申请条件。业务办理流程不变,每个家庭可一次性提取一年的租金额度,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线上办理,也可到经三路或东区营业部业务窗口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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