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日,周口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

数据显示,2020年,新开户单位331家,净增单位220家;新开户职工3.86万人,净增职工1.48万人;实缴单位4036家,实缴职工33.38万人,缴存额29.6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77%、4.65%、16.82%。

2020年末,缴存总额163.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05%;缴存余额106.45亿元,同比增长22.9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2020年,5.2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73亿元,同比增长40.8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32.86%,比上年增加5.61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57.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41%。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3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71%,租赁住房占0.87%,自住住房物业费占1.2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6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8.94%,出境定居占1.28%,死亡或宣告死亡占2.06%,其他占2.9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0.63%,高收入占9.37%。

报告显示,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15.8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94%、0.05%。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15.48亿元,鹿邑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41亿元。

详情如下: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周口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周口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请示》《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申请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有关事项审批职责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周口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一般)事业单位,设7个处(科),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0人,其中,在编51人,非在编2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331家,净增单位220家;新开户职工3.86万人,净增职工1.48万人;实缴单位4036家,实缴职工33.38万人,缴存额29.6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77%、4.65%、16.82%。2020年末,缴存总额163.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05%;缴存余额106.45亿元,同比增长22.9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0年,5.2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73亿元,同比增长40.8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32.86%,比上年增加5.61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57.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4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15.8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94%、0.05%。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15.48亿元,鹿邑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41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84亿元。其中,市中心5.46亿元,鹿邑分中心0.38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9万笔106.68亿元,贷款余额80.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3.60%、17.50%、14.3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45%,比上年末减少5.7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697笔22949.5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8341.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6335.90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07亿元。其中,活期0.1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2.89亿元,1年以上定期1.10亿元,协定存款3.9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5.45%,比上年末减少5.7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28987.80万元,同比增长20.56%。其中,市中心27184.34万元,鹿邑分中心1803.46万元;存款利息4802.4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173.27万元,其他12.1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4670.74万元,同比增长19.71 %。其中,市中心13543.89万元,鹿邑分中心1126.8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393.10万元,归集手续费0.2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2.81万元,其他24.5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4317.06万元,同比增长21.46%。其中,市中心13640.45万元,鹿邑分中心676.61万元;增值收益率1.49%,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05.3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308.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03.75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68.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431.68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7381.68万元,鹿邑分中心上缴鹿邑县财政局50.00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749.1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461.7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41761.73万元,鹿邑分中心提取699.9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331.96万元,同比增长6.91%。其中,人员经费846.88万元,公用经费172.44万元,专项经费312.6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99.8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08.39万元、147.23万元、144.19万元;鹿邑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32.1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49万元、25.21万元、168.4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40.46万元,逾期率1.17‰,其中,市中心1.20‰,鹿邑分中心0.6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749.11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30%,国有企业占13.71%,城镇集体企业占1.75%,外商投资企业占0.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7%,灵活就业人员占2.29%,其他占1.44%;中、低收入占97.95%,高收入占2.0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15%,国有企业占7.94%,城镇集体企业占0.86%,外商投资企业占0.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5%,灵活就业人员占5.62%,其他占2.70%;中、低收入占97.20%,高收入占2.8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3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71%,租赁住房占0.87%,自住住房物业费占1.2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6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8.94%,出境定居占1.28%,死亡或宣告死亡占2.06%,其他占2.9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0.63%,高收入占9.3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6.8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62%,比上年末减少1.1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1229.1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15%,90-144(含)平方米占89.06%,144平方米以上占6.79%;购买新房占1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9.1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0.8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9.39%,30岁~40岁(含)占52.08%,40岁~50岁(含)占24.06%,50岁以上占4.47%;首次申请贷款占98.30%,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0%;中、低收入占93.42%,高收入占6.58%。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56%,比上年减少3.4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及实施成效

应对疫情影响,中心出台了《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周住金〔2020〕16号),该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缓缴公积金、适当降低缴存比例等作出了详细解释和规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我市共有2家企业申请缓缴、1家企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涉及职工290人,节约企业经营成本93.24万元。

(二)银行新开户情况 新增一家贷款开户银行,即中原银行。

(三)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情况

1.单位缴存标准。按照周口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562元,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20年周口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142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上限为3394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828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83元。其中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核准,可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8〕26号文周口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2.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标准。自主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为三个档次:一是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二是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三是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存比率统一为两个10%。按以上三个档次计算,2020年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别为3771元、4714元、14142元;缴存总额分别为754元、943元、2828元。

3.贷款利率执行情况。当年个贷最高额度为45万元。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贷款利率5年以上3.25%(年利率),5年以下2.75%(年利率);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总额的30%,且利率上浮10%;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不予受理。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实现5个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可实现个人缴存(贷款)信息查询、缴存信息变更、退休提取、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出具职工缴存使用证明5个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2.搭建信息外联平台,加快推进“一网通办”。积极参与周口市政务云平台系统建设,综合运用“区块链”技术将各项业务数据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上传至政务云平台,利用周口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与各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实现“一张网联通全市、一朵云承载应用、一平台交换数据”。目前,可通过周口公积金主业务系统实时查询到公安、民政、残联、不动产等多个部门的数据信息,真正做到打通共享堵点、疏通群众痛点,达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预期目标,实现真“联”、真“通”、真“办”。

3.全面实现公积金服务事项“掌上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实体大厅和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公布周口公积金官方微信、手机APP、支付宝城市服务“二维码”和网上办事大厅链接,办事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刷脸或手动输入认证身份信息,即可“掌上”获知所办事项的申请材料、承诺期限、咨询电话等信息,或在线申请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截至目前,住房公积金30个服务事项均实现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25项业务实现“线上”办结,其中,6项归集业务和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物业费提取、离退休提取3项提取业务实现“零材料”办结,提取资金“秒级到账”,大大提升公积金业务“离柜率”。

4.着眼信息透明,积极推进申办材料瘦身。扎实开展“三减一零”行动,即“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和“零费用”办结,将长期以来的“要证明”转变为“信用承诺”,取消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各环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表等26项办理要件,较之前减少80%以上。

5.全面推进“线上一次注册,线下一趟不跑”。将传统服务模式升级打造为“互联网+公积金服务”的“线上+线下”服务新窗口。大厅每个窗口配备内外工作人员,分别进行“线上”引导办结、“线下”兜底办理,服务大厅实体窗口成倍减少,“线上”办结率和窗口离柜率数倍提高。

(五)信息化建设情况

1.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2020年9月以优秀等次通过部省联合检查组验收。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精准把握缴存职工诉求,完善服务平台功能,丰富线上业务办理种类,不断提高业务办理离柜率,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满意度。

2.持续推进部门数据互联共享。积极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与其他部门间的数据通道,加快实现公积金数据共享交换,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3.持续提高风险防控信息化能力。对各项政策规定、审核要件、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实行信息化控制,对资金运行实行在线预警监控,形成“自控、互控、监控”相互结合的监控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操作风险。

4.持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培训,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注重人防与技防结合,有效防止重特大网络生产事故发生,提高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六)年内获得荣誉

先进集体

1.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县处级领导班子”

2.被市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优秀等次”

3.被市委、市政府命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在届)

4.被共青团周口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5.被市委宣传部等7部门授予“十佳文明窗口”

6.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中心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学习强国’先进党支部”

7.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2020年上半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价优秀等次”

先进个人

1.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县处级干部”(2人)

2.被市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市管领导干部优秀等次”(2人)

3.被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给予“2020年周口市直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嘉奖个人”(1人)

4.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学习强国’挑战答题赛优秀等次”(2人)

5.被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授予“‘豫学习豫出彩’——第二届‘学习强国’河南省千万学员万场答题挑战赛周口市预赛一等奖”(1人)

(七)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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