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焦作市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

➤降低土地竞买履约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全部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 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 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分期缴纳部 分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调整缴款方式。疫情防控期间缴纳出让金的,用地单位 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出让金。网上支付凭证可作为出让金缴纳凭 证。解除疫情防控期后,用地单位到市财政局开具正式票据。

➤调整开竣工时间。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确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约的,如不能按合同工期交地、动工、 竣工、交房等情况,可按照“不可抗力”因素有关规定及合同约 定合理分担,合同工期、交房期限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允许适当延长。

➤积极提供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建筑和房 地产企业保持信贷适度增长,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企 业资金流动性紧张。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建筑和房地产企业渡过 疫情防控困难期,保障焦作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个人 住房贷款的有序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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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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