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都没有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就强制我们业主收房,这怎么能让我们放心呢?”昨日,信阳市平桥区东方花园小区业主小郑抱怨道。小郑于2017年在东方花园项目一期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交房,但小郑等业主赶到小区收房时,却得知开发商还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强制让业主们收房,这让业主们感到很不合理。

对此,东方花园项目销售经理李涛回应称,业主们反映情况属实,楼盘还正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这种情况在信阳也很常见,不是什么大问题。

投诉:楼盘证件不全开发商强制业主收房

1月8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了位于平桥区龙江大道旁的东方花园。在小郑的带领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走进了小区里看到,在小郑购买的一期7号楼一侧,还有数栋楼房还未符合交房条件,开发商用铁皮围墙将其与7号楼隔开,位于7号楼前供业主通行的道路比较狭窄,在铁皮墙上还挂着一幅内容为“北京帝豪物业欢迎东方花园业主回家”的横幅,小区公共区域的绿化尚未做完。

小郑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介绍道,2019年12月25日,业主们收到东方花园置业顾问的通知,让业主们在2019年12月31日来小区验房收房,可是到了小区后,业主们发现小区此时并没有任何指引人员,入户的防盗门也没有上锁。“从来没有听过让业主自己去验收自己的新房啊,他们有点太搞笑了吧。整栋楼的情况都是这样,所以业主们都没有收房。”小郑称。

“同时,业主还发现小区的绿化、消防、手续都未达到相应的标准,业主的房子也存在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物业费也太离谱了,业主们除了要缴纳每月每平方1.5元的物业费,还需要额外承担公摊区域的电费和水费,这不是重复收费吗?"小郑气愤道,1月6日下午,数十名业主经过联合,与东方花园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就小区的各种问题进行回复,开发商承认了小区正在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于小区存在的其余问题,称还需要时间一一解决。

业主小陈告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当天的协商并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结果,开发商一直在对问题进行推推脱。“年底了,本想着开开心心收新房,没想到现在却这么闹心。这么长的施工期,还不够开发商建房吗,现在这么草率地向业主们交房,谁知道里面还会有什么问题呢?而且小区里太‘简陋’了,连给电瓶车充电和停放的停车棚都没有。”小陈说。

回应:业主反映属实正在走备案程序

东方花园项目销售经理李涛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确实尚未取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像信阳部分楼盘项目也大都存在这个问题,业主们也很容易理解。

“按照合同里的注明,并没有要求每个房间都要穿电线,我们已经保证业主房屋具备通水通电入户的条件;对于业主们反应的消防、绿化、房屋的小毛病等问题,后面都能够一一进行解决。”李涛称,对于物业费的问题,需要和物业公司进行联系。

8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了小区的入驻物业公司,在物业办公室里,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看到了小区物业的收费章程,对于条款中的第一、二、七项,业主们的质疑声较大。第一条条款显示高层住宅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非住宅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元;第二条条款显示公摊1-6层是15元/户/月,7层(含7层)以上及商业20元/户/月,公摊水费10元/户/月;第七条条款显示装修材料电梯使用维护费:第二层200元/户,2层以上第上一层加20元/户。

“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物业费在整个信阳来说,都不是很低。难道我们交的物业费里面不包含公摊区域的水电费吗?而且在我们缴纳3000元的装修押金后,还要缴纳装修材料电梯使用维护费,这是不是重复收费呢?收费的依据在哪里。”小郑质疑道。

随后,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小区物业管理方北京帝豪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汪经理。汪经理称,对于业主反映物业费重复收取问题,公司是经过前期公开招标,并在房管部门进行过备案;对于收取装修材料电梯使用维护费也是没什么问题,前期业主们入户装修,肯定会对电梯进行损耗,同时也包括后期业主们正常入住后的电梯维保和修理费用。

“随着成本的越来越高,根据实际情况,也对物业费进行相应的调整,每月每平方米1.5元,在信阳整体水平来看,也只是中等,收取的公摊水电费是用来维护小区的公共区域视频摄像头、路灯等。“汪经理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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