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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近60亿元财政资金下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河南日报客户端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樊霞 通讯员 刘倩

在这个初冬寒意乍现的季节,有关群众住房的好消息接二连三传来。记者11月12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已下拨超过50亿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时,郑州市获得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发展租赁住房市场,让更多的人住有所居,享受温暖和幸福。

中央和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5亿元,规模居全国首位。“此次有9亿元财政补助资金要与市县安排的资金统筹使用,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设备购置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说。

另一个重磅好消息是郑州市成功入选国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3年将获24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19年度8亿元财政奖补资金日前已到位。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2019年初,财政部、住建部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申报工作,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16个城市,成功入选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

据了解,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

这一政策利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

“从中央财政支持16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来看,有利于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对全国其他城市发挥典型示范、导向引领作用。”河南省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王建国说,整个试点工作通过构建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意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真正达到“房住不炒”的目的。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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