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5日,新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对《调整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房方式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

《通知》提到:

今后新建商品房项目,除市政府明确要求实物配建的项目外,采取实物配建和缴纳易地建设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由开发企业自主选择。

如不实物配建,易地建设资金仍按新政阅〔2015〕7号会议纪要规定的2200元/㎡的标准缴纳。

选择缴纳易地建设资金的项目调整规划方案不再上报市政府审批,但在项目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确定后,需报市住建部门备案,在项目办理预售手续前,按照新政阅〔2015〕7号会议纪要规定程序缴纳易地建设资金。

收取的易地建设资金由市财政部门建立专户,统一管理,用于收购适合的存量商品房或集中新建保障房及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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