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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新乡市不动产公布一批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河南省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新乡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