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8日,据安阳市政府网站消息,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政府工作报告中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

安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

➤加快推进安阳机场、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郑济高铁安阳段、沿太行高速安阳段建设,开工建设濮卫高速滑县段。

➤实施“百舸竞帆”行动,大力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

➤积极申建保税物流中心,推进安阳铁路口岸建设。

➤实施466个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推动古城保护整治复兴工程,启动南门广场建设,改造提升南半城14条道路,加快修缮西大街,确保县前街投入运营。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发展租赁住房,妥善解决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开工棚改安置房4271套。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明确政府工作报告中

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政办〔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于2020年6月19日前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今后,每月2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170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左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实际利用外资、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PM10、PM2.5、空气优良天数等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着力稳定经济运行,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影响

(一)不断扩大有效投资。

12.聚焦城乡基础设施、先进制造、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谋划实施重大项目5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加快推进安阳机场、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郑济高铁安阳段、沿太行高速安阳段建设,开工建设濮卫高速滑县段。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场办,沿线各县(市、区)政府。

14.做好东北绕城高速、安林旅游高速专线、G107东移等项目前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沿线各县(市、区)政府。

15.加快建设南水北调西部供水工程和华能、华润在安风电项目。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16.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县城以上城区5G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中国移动安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中国铁塔安阳分公司。

(二)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17.更好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持续增加中高端产品和高品质服务供给。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8.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托幼机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9.完善便民消费设施,大力发展智能消费、夜间经济。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广体旅局。

20.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家用电器消费。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1.鼓励快递物流、电商物流加速发展,加快建设中农联安阳国际农商城、万邦冷链物流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22.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23.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健全农村物流网络,支持品牌连锁服务企业下乡进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

(三)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24.抓好政、产、研、学、用对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物流等成本。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市交通运输局。

25.深入开展“千员帮千企”活动,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在落实环保要求前提下更多释放产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6.开展银保服务实体经济春天行动、“百千万”金融服务行动,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新增贷款24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27.实施“百舸竞帆”行动,大力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着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速产业结构升级

(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

28.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减量、延链、提质、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29.彻底关停4.3米以下焦炉,完成新型化工园区规划修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30.加快钢铁企业整合升级,年内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力争达到0.4。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31.深入实施“三大改造”,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新建智能车间6家、智能工厂2家,创建绿色工厂2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32.鼓励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拓展市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3.推动印染、铁合金等产业园投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4.支持烟草行业转型攻坚,打造豫北区域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烟草专卖局,汤阴县政府。

35.引导企业对标行业典范,全面提升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车间建设管理标准,推动食品、纺织、陶瓷、有色金属等产业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新兴产业培育。

36.围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进一步集聚优势、提升能级,引进一批新企业,实施一批新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7.推动德力商用车、智天无人机等项目量产达效,确保超威新型锂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

38.继续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发展智能制造、数字经济。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中国移动安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

39.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2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加快创新能力建设。

40.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聚焦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41.加快建设安阳大学科技园、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阳工学院。

42.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创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43.推动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完成国家铁合金质检中心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4.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2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45.探索设立多层次、市场化创新基金,支持实用新型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46.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利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47.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落实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48.突出事业引人、环境留人导向,强力推动“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健全招才引智常态化机制,以产业聚人才,用人才促产业,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下、发展得好。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四、着力补齐全面小康短板,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49.紧盯1.49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对标脱贫标准,加大扶持力度,用好特色资源,继续拓展稳定持续增收渠道,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50.坚持“四个不摘”,落细政策措施,强化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帮扶,不断巩固脱贫成效。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51.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增强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八)强力推进污染防治。

52.坚持治标治本并重,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53.紧紧盯住部省确定目标,狠抓源头防控、联防共治,严格环境执法,落实“六控”措施,强化“三散”治理,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优化调整,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54.完善重点行业企业ABC绩效分级管控机制,狠抓环保改造升级,大力实施污染企业“退城进园”,治理企业无组织排放,激励工业企业“C升B”“B升A”。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55.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坚决实现库存清零。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56.继续实施风电光伏“双百万”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7.持续推进“气代煤”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更直接、更便民的“双替代”农户电价补贴办法。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58.优化调整柴油重卡禁行限行区域,建立常态化精准管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59.建成5个“公转铁”项目,切实提高铁路货运占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0.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推进物流、环卫等重点行业用车和机关公务用车电动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61.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安阳河、汤河、洪河系统治理,深度治理河流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打好黑臭水体全域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标志性攻坚战役。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62.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63.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64.强力推进非法集资处置,专班化解问题楼盘。

责任单位:市处非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

65.用好债委会制度,组建豫北区域性担保中心,防范企业担保链资金链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66.完善应急应对机制,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五、着力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纵深推进改革开放

(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67.继续压减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准入门槛。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68.巩固提升“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成效,推进投资审批、企业登记、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全程电子化,确保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由100天压减到50天以内。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9.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努力实现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70.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再造政务流程,建设智慧政务,加强网上市民之家建设,加快政府部门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教育、医疗、民政、公积金等100项民生事项,年内实现超过600项民生服务掌上办、随身办。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71.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72.加快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深化投融资、价格等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73.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服务窗口”的理念,对标国际规则,瞄准国内一流水平,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常态化监测服务机制,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统计局。

74.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各种隐性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7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兑现政府承诺,坚决杜绝政务失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6.实施关爱企业家“八大员”行动,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发放优秀企业家服务保障卡,创造全社会尊重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7.积极开展企业家培训,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78.更大力度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大开放大招商专项行动,不断拓展开放通道、扩大开放领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79.积极申建保税物流中心,推进安阳铁路口岸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安阳海关。

80.建立出口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帮助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阳海关。

81.强化主导产业招商,找准差异化产业定位,瞄准重点区域、知名企业,制定针对性招商政策,依托专业机构,组建专业团队,重点开展以商招商、平台招商、产业链招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2.积极扩大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教育等领域对外开放。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83.组织参加进口博览会、津洽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成长性好的龙头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着力推动城市内涵提质,加强承载能力建设

(十三)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84.加强城市产业培育,优化城市产业布局,推动中央商务区、特色街区、文化街区提速发展,加快安阳东站片区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高铁经济、体验经济,培育一批税收超千万的总部楼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85.提升城市品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动红旗渠精神“走出去”,强化与周边地市交通互联,更好发挥优势、集聚资源,增强带动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辐射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林州市政府。

(十四)加快中心城区提质。

86.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支撑,统筹新城区建设提质和老城区有机更新,突出“四治”重点,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高质量。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87.加快完善城市空间规划体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加强城市用地监管,盘活空闲土地和低效用地,积极开发地下空间。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政府。

88.实施城市水系连通工程,拓水源、增水量、保水质。确保集中供热调峰热源厂具备使用条件。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阳县政府、文峰区政府、北关区政府、殷都区政府、龙安区政府。

89.推进永明路和明福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开工建设朝阳路、岳飞街等24项道路工程,完成人民大道东段提升改造、邺城大道、中华路北段、长江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分流岛等30项道路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

90.实施466个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推动古城保护整治复兴工程,启动南门广场建设,改造提升南半城14条道路,加快修缮西大街,确保县前街投入运营。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发展租赁住房,妥善解决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旅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91.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规范停车场监管,统筹解决“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92.积极建设“城市大脑”,整合社会治理、城市运行、政府监管等领域信息系统,强化信息归集和数据共享,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

(十五)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93.坚持以强县富民为主线,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城乡贯通为途径,推动各县(市)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找准路径、发挥优势,走出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政府。

94.支持林州市打造全省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林州市政府。

95.狠抓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创新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力争集聚区增加值占县域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72%,努力实现“争星晋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96.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建成公园游园87个,开放“口袋公园”45个,完成造林9万亩、森林抚育13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

97.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支持林州市、汤阴县、滑县创建森林城市。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林州市政府、汤阴县政府、滑县政府。

98.严格“三区三线”管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9.抓好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工程,加快西部矿区生态修复,严格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100.强化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加快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1.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102.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七、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发展

(十七)稳固粮食产能。

103.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为抓手,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350万吨左右。新建高标准农田14.4万亩,发展优质专用小麦130万亩。支持滑县建设优质粮源基地示范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4.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开展耕地保护提质行动,推广良种良技,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5.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支持粮食龙头企业发展,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

责任单位:市农村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十八)做强特色农业。

106.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7.大力发展高效种养业,优质花生面积稳定在90万亩左右、优质瓜菜面积稳定在145万亩左右,突出生猪稳产保供,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8.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规范提升行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适度规模经营耕地面积占比提高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9.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持“三品一标”创建,打造农产品驰名品牌。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改善农村环境。

110.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清理清运行动,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构建城乡一体的清扫保洁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111.高质量推进“厕所革命”,完成改厕8.6万户。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112.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抓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信息网络、文化体育、快递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美丽乡村市级示范乡(镇)9个、示范村6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深化农村改革。

113.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14.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着力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建设文化旅游名城

(二十一)做强文旅产业。

115.实施“迎客入安”行动,制定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开通重点景区免费公交,推出“一日游”“两日游”精品线路,将分散的景区景点、文化遗迹“串珠成链”。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市交通运输局。

116.强化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旅游功能,大力发展红色游、研学游、通航游、生态游。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中国文字博物馆、市文物局、市航办。

117.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118.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旅游消费,申报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119.办好第十二届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扩大安阳旅游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航办、市文广体旅局、市文旅集团。

(二十二)提升景区品质。

120.加强旅游产品开发、景区道路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景点沿线环境,推进殷墟、太行大峡谷、红旗渠、马氏庄园等重点景区提质升级。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物局,林州市政府、殷都区政府。

121.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持续优化景区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二十三)传承优秀文化。

122.弘扬红旗渠精神,推动红旗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林州市政府。

123.支持甲骨文研究和应用,建立汉字文化活化应用基地。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

124.加快推进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汉字公园、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开工建设殷墟遗址博物馆。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中国文字博物馆,北关区政府、殷都区政府。

125.加强文体中心、安阳历史文化科技园等文化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文峰区政府。

126.全域加强文物遗址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抓好大运河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体旅局,滑县政府。

127.完善保护管理机制,保持好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文广体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着力提高共享发展水平,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四)办好民生实事。

128.一是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0个。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29.二是做好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

130.三是建成停车场5个、农贸市场8个、公共卫生厕所25座。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31.四是新建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100个。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32.五是继续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33.六是免费开展妇女“两癌”筛查、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消化道肿瘤、心脑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134.七是建成城市书房6座。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135.八是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5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6.九是实施农村电网改造。

责任单位: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137.十是继续推进体育设施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园。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二十五)稳定扩大就业。

138.落实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创业扶持等政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提质行动,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完成职业培训6万人,新增返乡下乡创业1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退役军人局。

(二十六)强化社会保障。

139.继续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0.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41.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抚育等保障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42.加强残疾儿童救助,抓好残疾人康复中心、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143.做好做实“一元民生”保险项目,打造政府救助安阳品牌。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44.新开工棚改安置房4271套。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七)优先发展教育。

145.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善公办普通高中基础条件,新增幼儿园学位4300个、义务教育学位14778个、高中学位11400个,确保新一中学高一年级满员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46.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47.发展特色职教,做强特色学科,办好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内涵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各高等院校。

(二十八)建设健康安阳。

148.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基层全科医生和村医保障政策,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推动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49.开工建设市人民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疫情救治基地、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0.深入实施15个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公立医院优势专科培育,加快DRG医保付费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5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52.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提高竞技体育、老年体育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15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二十九)创新社会治理。

15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

156.强化社区治理,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51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57.推动“一村一警”全覆盖,加强“智慧视频云”视频监控建设,着力构建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58.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159.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双拥共建,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防办、市退役军人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

160.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161.进一步加强老区建设,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162.着力做好老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关工委。

163.扎实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164.加强史志、档案、气象、地震、邮政、外事侨务、援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史志办、市档案馆、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委外事办、市政府侨务办、市发展改革委。

165.组织开展重大专题研究,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各专项规划责任部门。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三十)加强政治建设。

166.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到政府全部工作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高质量发展成效诠释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一)自觉接受监督。

167.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加强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高质量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二)提升治理效能。

168.适应政府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新要求,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进行政机构职能协同、运转高效,增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继续为基层减负、放权、赋能,落实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三)强化法治建设。

169.加强政府立法,规范行政决策,注重公众参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严惩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营商环境、文物保护等领域违法行为,维护法治权威,捍卫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四)坚守清正廉洁。

170.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审计和巡视巡察结果运用,健全行政权力约束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压实“一岗双责”,深化“以案促改”,坚决惩治腐败。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刹“四风”、正作风,以清廉政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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