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实消息: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正在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19-06-24至2019-07-24。
《条例(草案)》共十章,即:总则、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产业发展、投资与贸易、金融与财税、“一带一路”与开放合作、监管与服务、人才保障、附则。(点这里打开投实App查看方案全文)
航空港实验区作为全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复的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国家级实验区,近年来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迅猛发展,由于国家层面暂未出台关于明确开发区主体地位的法律法规,导致航空港实验区面临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畅、体制机制创新无依据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条例(草案)》的出台也能为航空港实验区实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为实验区管理机构,与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以下为部分重点内容摘录:
财政支持
﹝财政支持﹞管委会享受省辖市级财政管理权限。实验区财政收支纳入郑州市市级预算管理,接受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
省、市财政应加大对实验区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土地收益全额留存实验区,全额返还实验区上缴的财政资金,并安排专项资金由实验区统筹使用。
支持实验区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实现省财政与实验区财政之间资金调拨直通。
﹝税收政策﹞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设在实验区的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可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对实验区内居民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航空金融中心建设与金融业务创新
﹝航空金融中心建设﹞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实验区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鼓励实验区内银行或信托公司发行面向保险资金的专项理财产品和信托投资产品。
集聚发展各类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验区设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投资计划等产品,形成多功能、多层次金融体系,建设区域性航空金融中心。鼓励实验区创新金融服务,培育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物流金融、航空金融、进出口贸易金融等特色金融,鼓励发展离岸金融。
﹝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实验区率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建设融资租赁集聚区。省、市相关部门对入驻实验区的融资租赁公司给予政策支持,鼓励融资租赁机构探索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推进经营性租赁外币结付租金业务。
﹝金融支撑体系﹞支持实验区内大型企业上市融资、设立面向保险资金的债券融资计划。
﹝金融服务双创﹞鼓励在实验区开展投贷联动、专利质押融资贷款等业务,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各类资本发起设立科技投融资平台,引导和发展创业投资,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在实验区设立金融信托、期货投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商业保理等各类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国内外市场主体在实验区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开展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活动。供应链金融实操案例解析
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方向﹞实验区应当围绕航空物流、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结合发展实际,顺应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制定并发布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适时更新。
﹝产业目标﹞实验区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枢纽经济集聚区、以智能终端为代表的世界级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先行区,建设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
﹝产业转型升级﹞实验区应当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城市更新改造为重点,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创新能力提升、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产城融合发展。
﹝新业态培育﹞实验区应当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跨境网购、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创新应用高地。
实验区应当探索发展数字创意、基因技术应用及健康服务,培育创意设计、基因检测、精准医疗等新兴产业。供应链金融实操案例解析
﹝产业基金﹞实验区应当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实验区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制造等主导产业的发展。
支持通过运用政府股权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股等方式做大产业发展基金规模。鼓励在实验区内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实验区的创业投资。
投资与贸易
﹝投资领域开放﹞支持实验区在航空物流、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营商环境建设﹞放宽企业冠省级名称条件,凡在实验区注册的企业均可申请冠省级名称。
﹝境外投资安排﹞实验区内企业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对一般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家规定保留核准的除外。
﹝贸易多元化﹞实验区可以围绕航空特色产业,发展高技术含量的出口贸易加工制造业以及离岸贸易、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保税展示交易等开放型经济业态。
支持实验区依托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海港和各类口岸,完善国际中转集拼和国际转口贸易枢纽功能,发展多式联运。供应链金融实操案例解析
一带一路与开放合作
﹝国内区域合作﹞支持实验区开展多层次国内合作,与郑州大都市区、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与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建设内陆开放型航空都市。